门诊工作制度
一、门诊医务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卫生法律法规,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,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。
二、预检分诊处对各类就诊人员进行主动询问、引导和分诊。
三、享有公费医疗的教工凭校园卡挂教工号,参加我校大学生医保的学生凭校园卡挂学生医保号,统筹子女凭统筹病历本挂统筹号,其他病人到挂号窗口挂号。急、危重患者转急救绿色通道诊治。平诊应持病历就诊。
四、收费室严格按各类人员收费标准收费,不出示职工、学生校园卡者及子女统筹病历按自费人员收费。
五、平诊门诊医生凭挂号应诊,纸质检查申请单和处置单由各执行科室按标准划价。
六、平诊各辅助检查科室一律凭医生所开化验单、医技检查申请单进行化验与检查。
七、药剂师凭缴费存根和处方发药。
八、护理部凭医生所开处置单执行医嘱,无处置单者应拒做治疗,抢救按《口头医嘱制度》执行。
九、值班医生和值班护士负责当天的急诊出诊工作,并做好出诊记录。
十、严格按人事部门有关规定管理病假证明。医生只开三天之内的病假证明,医疗科主任只开七天之内的病假证明,盖章方可生效。超过七天的病假证明报分管院长查验审批。
十一、对病情确需转院诊治的公费医疗教工和参保学生,医生只转对口医院。武汉市内非对口医院由医院领导审批签字方可转诊。
十二、门诊人员应按时上下班,医生护士执行交接班制度,坚守工作岗位,有事外出向科主任请假。
十三、就诊人员应按就诊顺序就诊,不得大声喧哗,就诊时应尊重并听从医务人员的引导。